重庆对外经贸学院
关于开展第二批教育评价标准征集
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以评价标准引领教育高 质量发展,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重庆市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若干措施》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教育评价标准征集与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全校各职能部门及教学单位
(二)征集的标准范围主要包括区(县)域教育评价标准、学校评价标准、教师评价标准、学生评价标准、人才评价标准五大类。申报者可选择其中某大类或某大类中的一个或多个维度提交参评标准。
二、征集条件
(一)符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求,体现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对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引领作用。
(二)与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衔接,符合国家改革要求、适应地方发展需要、满足学校和学生等的个性特征。
(三)评价标准可观察、可测量,易于理解,避免过于抽象;
指标间相互独立,避免交叉重复。
(四)标准需在本单位有效实施2年以上,或被1所以上学 校或其他组织采用且有效实施1年以上,对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具有较强引领作用。
(五)可以职能部门或教学单位名义申报,标准负责人最多可承担两项。在第一批教育评价标准评选中被采用的标准不再重复申报。
三、征集程序
(一)自主申报。遵循自愿原则,申报者根据标准研制的科学规范填写《2024年重庆市教育评价标准征集与评选申报书》(附件1)、《2024年重庆市教育评价标准征集与评选汇总表》(附件2)并附上教育评价标准的文本(附件3)。
(二)资格初审。学校对所提交标准进行资格初审后,报重庆市教育评估院。
(三)专家评审。市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标准进行评审,评选出收录至“重庆市教育评价标准库”的推荐等次。
(四)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将在市教育评估院官网公示。
四、结果运用
(一)择优入库。优秀教育评价标准将纳入“重庆市教育评价标准库”,并颁发采用证明。
(二)推广应用。适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教育评价标准目录,积极推广使用优秀教育标准。
五、材料报送
(一)格式要素。标准编写参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的国家标准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
(二)材料报送。申报电子材料包括申报书、标准文本、评选汇总表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标准应用证明、标准实施效 益等证明性材料等),盖章PDF版本和word版本压缩后打包发送至邮箱522178493@qq.com,邮件注明“XX部门或教学单位+教育评价标准申报”字样。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 2024年重庆市教育评价标准征集与评选申报书
2. 2024年重庆市教育评价标准征集与评选汇总表
3. 标准文本格式示例(供参考)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教学评估办公室
2024年6月6日
(附件见通讯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