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建专项工作组
依据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的基本要求以及学校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学校组建12个评建专项工作组。每个工作组负责若干个观测点的建设达标与支撑材料准备;由一位学校领导负责,一个职能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分工协作完成各项工作;牵头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并指派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观测点整改提升方案,分解整改任务,按期完成整改工作,确保观测点合格达标;
(2)负责提交观测点的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目录、支撑材料;
(3)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学习合格评估知识,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标准与责任;
(4)组织本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自建,逐项整改提高,限时办结;
(5)及时提供各评建专项工作组所需的佐证材料,形成本单位佐证材料目录,做好佐证材料归档;
(6)撰写本单位工作报告,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接受评估专家质询、调研的准备;
(7)完成学校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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