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单位评建工作组
学校教学单位各自成立评建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任联络员,负责贯彻落实学校评建工作部署,组织本单位开展评建工作。
工作职责:
(1)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学习合格评估知识,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标准与责任;
(2)组织本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自建,逐项整改提高,限时办结;
(3)及时提供各评建专项工作组所需的佐证材料,并形成本单位佐证材料目录,做好佐证材料归档;
(4)撰写本单位学科专业建设报告,做好本单位师生接受评估专家质询、调研的准备;
(5)完成学校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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