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定量指标及相关测算方法
1.生师比
生师比=折合在校生数/教师总数
合格标准:1:18 限制招生:1:22 测算办法:
(1)折合在校生数=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硕士生数*1.5+ 博士生数*2+留学生数*3+预科生数+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夜 大(业余)学生数*0.3+函授生数*0.1
(2)教师总数=专任教师数+聘请校外教师数*0.5
(3)专任教师=自有教师+外聘满 2 年且承担教学任务者+外聘 1-2 年且承担教学任务者/2
2.专任教师中博硕比
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的比例≥30%
测算办法:专任教师中博硕比=具有硕博学位的专任教师数/专任 教师数
3.主讲教师适岗率
符合岗位资格主讲教师≥90%
测算办法: 主讲教师中90%以上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 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并通过岗前培训。
4.生均教学行政用房
合格标准:16 ㎡/生 限制招生:9 ㎡/生
测算办法:
(1)生均教学行政用房=(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行政办公用房 面积)/全日制在校生数
(2)全日制在校生数=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研究生数+ 留学生数+预科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进修生数
5.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合格标准:5000 元/生 限制招生:3000 元/生
测算办法:
(1)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折 合在校生数
(2)折合在校生数=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硕士生数*1.5+ 博士生数*2+留学生数*3+预科生数+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夜 大(业余)学生数*0.3+函授生数*0.1
6.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
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达到 10%,凡教学仪器设备总值 超过 1 亿元的高校,当年新增教学仪器设备值超过 1000 万元,该项 指标即为合格。
测算办法:
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7.生均图书
合格标准:100 册/生 限制招生:50 册/生
测算办法:
(1)生均图书=图书总数/折合在校生数。
(2)电子类图书、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已在相关指标的定量 中予以考虑,测算时均不包括在内。
8.生均年进书量
生均年进书量4 册/生,凡折合在校生超过 30000 人的高校,当 年进书量超过 9 万册,该项指标即为合格。
测算办法:
(1)生均年进书量=当年新增图书量/折合在校生数
(2)折合在校生数=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硕士生数*1.5+ 博士生数*2+留学生数*3+预科生数+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夜 大(业余)学生数*0.3+函授生数*0.1
9.教学经费投入
教学日常运行支出≥1200 元/生(折合在校生数),
教学日常运行支出/(经常性预算内事业费拨款+学费)≥13%。
10.各类人员比例
思政课教师:折合在校生数/思政课教师数≤350; 专职辅导员:全日制在校生数/辅导员人数≤200;
专职就业指导人员:应届本科毕业生数/就业指导人员≤50;
专职心理咨询人员:全日制在校生数/心理咨询人员≤5000 且≥2 人。
11.实践学分比率
人文社科类≥20% 理工农医类≥25%
测算办法:
实践学分比率=(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实验学分)/总学分。
12.实验开出率
实验开出率=实际开出实验项目数/专业计划实验项目数≥90%。
13.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中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 社会实践中完成比例
毕业设计(论文)在实践中完成比例=在实践中完成数/毕业设计 (论文)总数≥50%。
包括不同科类毕业汇报演出、作品展示、医学临床实习、社会调 查报告等。
14.体测达标率
体测达标率=体测达标学生数/参测学生数≥85%。
毕业生体测达标率=体测达标学生数/参测学生数≥95%。 建议按各专业统计此项数据。